信息编号: | 2139293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幸福公园廉政文化园林小品深化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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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操作提示: 幸福公园廉政文化园林小品深化设计及施工?xml:namespace> 比选公告 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组织实施的南通市幸福公园廉政文化园林小品深化设计及施工项目(比选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南通市人民政府(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通市幸福公园廉政文化园林小品深化设计及施工 2、工程地点:南通市港闸区幸福公园内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工程合同估算价:90万元 5、主要内容:南通市幸福公园廉政文化园林小品的深化设计、制作、运输、现场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相关的后期服务及保修。 二、参选报名资格条件: 1、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雕塑设计制作的相关专业资质; 3、参选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二例100万以上的业绩; 5、其它条件: ①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比选投标报名人须在2014年 1月 21日下午14:00-16:0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9号(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技术管理科)。 2、报名地点: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三楼技术科(南通市工农南路159号) 3、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13-85010181 4、报名时请携带: l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l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l项目负责人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l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l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参加社会保险原件 四、本工程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深化设计每项项目内容进行逐项打分,总得分最高者中标。参选人的总得分=技术函1、2得分+商务函得分。开标顺序为先开技术标函1、2,待技术标函评审结束后,再开商务标函。 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函40分、商务函60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分得分相同,按技术函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函得分也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1、技术函得分(40分) 技术函评分表
2、商务函得分(60分) 本次比选的有效报价指低于比选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且同时满足主体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和效果图要求的报价。 若有效报价的参选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报价和一个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若有效报价的参选人≤5家时,则取全部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1)参选人的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30分。 (2)各参选人的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0.5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 (3)各参选人的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1%加0.5分,最多加 3分,在加足分后,每下浮1%,再扣 0.5 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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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1/9至 1900/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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