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445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晓溪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太阳能杀虫灯)第二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 【2014】35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该单位“晓溪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太阳能杀虫灯)第二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因第一次采购活动失败,现进行第二次询价,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4-4 二、采购项目名称:晓溪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太阳能杀虫灯)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太阳能杀虫灯15台,详见询价文件。 四、采购单位:咸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单位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税收无不良记录证明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携带备查。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省级专业部门的测试评价报告复印件、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并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参加询价供应商询价前必须向采购中心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 七、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要求: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4年1月15日-1月19日(节假日不休)。 领取询价文件要求:本询价文件需现场领取,领取询价文件时需向采购中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领取询价文件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十三楼)。 九、询价时间:2014年1月21日下午15:00时。 十、询价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十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向红亚(电话 0718-6891110)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宏贵 陈磊 联系电话:0718-6891075 传 真:0718-6891457 |
报名期限: | 2014/1/15至 201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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