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4634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阜阳市颍东区总干渠一期膜结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函 |
||||||||||||||||||||||||||||||||||||||||
工程简介: |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膜结构工程材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1月24日上午9: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一个标段)
注: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投标函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一正一副)。 3、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厂合格产品参加投标,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条件下,不高于控制价基础上低价中标原则。 5、中标单位报价中所含3万元设计费,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付清。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供应商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 五、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 六、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飞 电话:0558-2317510 住建局:王朝华 电话:0558-2262520 |
||||||||||||||||||||||||||||||||||||||||
报名期限: | 2014/1/17至 2014/1/2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