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崇仁县城市管理局的垃圾收集箱进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HX-2014-G014 2、招标项目: 品目号采购项目编号名 称品目数量预算金额 (万元)备注 1抚购2014J抚购20140307001垃圾收集箱采购垃圾收集箱10033.3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可移动式收集箱200 可移动式收集箱100
注: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 4、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人应按标书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6、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 1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及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7、开标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县府东路14号)五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8、为确保退还保证金的准确无误,开标时投标人均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供崇仁县交易中心核对。(复印件给崇仁县交易中心留底) 联 系 人:李 晶 联系电话/传真: 0794-8261666 采购单位:崇仁县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南湖路复兴大厦二楼(原福满堂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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