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zczx-20140416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的方式采购下列货物,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4年4月28日10:0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本中心货物询价采购函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预算价:78000元 三、采购货物清单 品名和项目规格型号(mm)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虾红自然面侧石600×300× 70 块1200 规格:长600mm,宽300mm, 高70mm 材质:侧石材质为花岗岩虾红。 四、投标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1、资格要求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样品规格为:100×100×70(单位:mm)。如未能提供样品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3、侧石报价含税收、打磨费、运输费和卸载费用。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1、合同签订后十天内进行安装; 2、在歙县扬一路现场交货。 六、付款条件 :验收后十天内付款。 七、服务要求 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与服务作出承诺。 八、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25605 报名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27291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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