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66833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产业园给排水涵管询价采购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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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产业园给排水涵管询价采购函?xml:namespace> 招标编号:ydcg—h2014060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水泥涵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xml:namespace>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注: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3、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水泥涵管参与竞标,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条件下,低价中标原则。 5、中标推荐单位请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到采购中心审查。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供应商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 五、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 六、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飞电话:0558-2317510 枣庄镇政府: 宫亚南 电话:15855589080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1日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报价函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ydcg-h 2014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询价函名称)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报价表
三、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四、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质量、技术、服务承诺(可另附页) 五、投标单位资质证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地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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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4/21至 2014/4/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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