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登记编号czgc201404-045 工程名称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路灯材料采购(二次) 工程地点滁州市内 招标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1、 资质要求: 一标段:灯杆灯具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杆灯具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标段:箱变电力设备投标人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要求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提供原件);
工程 规模投资估算价约120万元 一标段:路灯;估算价为人民币92万元;二标段:箱变;估算价约为人民币24万元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的所有内容 发布时间2014年4月 21 日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具体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一标段:路灯。二标段:箱变。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开始后,中标人的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与每月20日前招标人支付累计货物价款的80%。中标人的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或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一年后,招标人支付货物价款的20%。质保期为一年,从货物全部送到现场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1万元人民币;上述保证金开标前一日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二标段:0.3万元人民币 ,开标现场密封并标注标段名称缴纳至招标人处。 1、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户行:滁州中行营业部 帐 号:334001040004421 帐 号:179713808707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洪武路路灯采购 ”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滁州市招标采购网(http://www.czzbcg.com/czztb/)“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4月 22日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4年4月27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czsdlgs@126.com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 2014年4月28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http://www.czzbcg.com/czztb/)“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可以投其中的任意一标段或多个标段,并且同时可以中一个或多个标段。上述材料各投标申请人只可选择本厂产品进行报价,严禁外购。 代理公司: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区3栋303室 联系人:王自良 联系电话:0550-308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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