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受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垃圾压缩设备及垃圾车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请各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后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11时前递交至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2、被询价的供应商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付款方式:设备及车辆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款8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付清。
6、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7、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必须通过报价单位的账户,向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陆仟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4001747408053005790,开户行:建行霍邱支行。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以上复印件(授权书必须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连同报价表装订成册编入询价响应文件中(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两副)。
三、货物需求:见报价表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询价响应文件逐页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其中:授权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表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技术答疑:余道国(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电话:13966302099
六、地址:安徽省霍邱县蓼城路6号财政综合楼五楼政府采购中心,收件人及商务咨询:严庆铭,电话:0564—60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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