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受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对该单位2014年度景观灯具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xml:namespace>
一、招标内容:
第一标包:
序号 |
灯具名称 |
暂定数量(套) |
备注 |
1 |
led地埋线形灯 |
100 |
单价采购,按最终供货量结算,采购期一年 |
2 |
led数码管 |
100 |
3 |
led水下灯 |
100 |
4 |
led小功率投光灯 |
100 |
第二标包:
序号 |
灯具名称 |
暂定数量(套) |
备注 |
1 |
T5线形地埋灯 |
100 |
单价采购,按最终供货量结算,采购期一年 |
第三标包:
序号 |
灯具名称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红梅公园步道灯 |
50套 |
单价采购,按最终供货量结算,采购期一年 |
第四标包:
序号 |
灯具名称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米泡灯(火树莹花) |
?xml:namespace>10000米 |
单价采购,按最终供货量结算,采购期一年 |
第五标包:
序号 |
灯具名称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柔性霓虹 |
500米 |
单价采购,按最终供货量结算,采购期一年 |
本项目共分5个标包,谈判供应商可响应本次采购的单个标包或全部标包,响应某一标包时,必须对该标包的全部内容响应,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注明所响应标包。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如非制造商,还必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证书或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8、谈判供应商需提供由上海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该灯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除第三标包外的所有灯具,原件备查,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
9、所投灯具的“3C认证证书”(除第三标包外的所有灯具);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5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02室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银行账号:11050218090012231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小营前支行
四、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第一标包人民币陆仟元整第二标包人民币肆仟元整
第三标包人民币壹仟元整第四标包人民币贰仟元整
民币第五标包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4年6月13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或转帐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小组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根据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的依据。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4年5月22日11点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6月17日8:4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17日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4年6月17日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楼)
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03室
邮政编码:213017
电话:0519-866219288989115189890392(财务部)
传 真:0519-8662192889890392(财务部)
网址:www.czztb.com
邮箱:czztb@czztb.com
联 系 人: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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