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三期)【中山路(公园路口-东门高杆灯)】(项目名称)已由建瓯市发改和改革局以瓯发改审批[2014]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瓯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建瓯市中山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造价约920万元;
2.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4年8月31日 前完成南侧半幅路路面;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交通工程地上及电缆部分、照明工程中路灯采购及安装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 月4日8 时 30 分至 2014 年 6 月10 日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马坑路创世纪二期7#702室向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每个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建瓯市内的投标人,采用转账方式,建瓯市以外的投标人,采用电汇方式,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或汇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6 月 17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一所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pzbtb.cn:8081)及建瓯市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jo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建瓯市中山路141号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9- 3829160 联系人: 黄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创世纪二期7#702室 ,邮编: 353000 ;
电话: 0599-8888018 联系人: 康 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3950101040029585
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一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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