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太阳能路灯安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类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150套及电缆线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QC”产品认证证书及环境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在和田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以上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请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领取地点:和田市台北西路51号广建高层三单元602室,电话:0903-2515978。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2014年6月23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八、开标地点:民丰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0903-2515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