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温泉路(泮河大街-泰良路)建设工程所需材料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系方式:0538-6261552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 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联系 人:刘建蕾联系电话:0538-8433097 传 真:0538-8430597邮 箱:sdyg0538@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4-0263 四、项目名称:泰安市温泉路(泮河大街-泰良路)建设工程所需材料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TC2014-0263五、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3.15844万元六、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包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单位数量招标控制价(万元) 一人行道板主材20*10*6 cmm216410.2849.23084 二路缘石主材99*42*15 mm2547.596.8438 三路缘石主材99*42*15 mm2547.596.8438 六路灯1*NG-250W+1*NG-150W基13866.24 七变压器(含三遥设备)10/0.4-200KVA座354
注:第二、三包兼投不兼中(可以投报两个包但只允许中一个包)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所有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范围,如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代理授权证书,同时还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矿许可证(按要求)复印件;2、山东省外的供应商必须在泰安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站点;3、近三年具备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系指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得低于本次采购产品招标控制价金额,提供合同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包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要求外还应具备:包号投标人要求 一、二、三1、产品具备地市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2、二、三包生产厂家具备采矿许可证,同时还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采矿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六产品具备地市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类似产品的检测报告(报告日期为2011年4月1日以后),送货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本批次型号产品的检验报告。 七1、必须为变压器的生产厂家;2、产品具备地市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类似型号产品的检测报告,送货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本批次型号产品的检验报告;2、产品须进行强制认证的提供强制认证证书。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岱岳区人才培训中心五楼)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 售价:300元/包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十一、开标日期:2014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地 址: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十二、公告发布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十三、监督部门: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