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 “路灯维修材料及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4)112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路灯维修材料及节能改造项目 标段名称规格数量预算控制价技术要求 A高压钠灯100W(E27)3000支716000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250W(E40)2500支 400W(E40)500支 高压钠灯内装电感镇流器100W(铜芯)2000只 250W(铜芯)1000只 400W(铜芯)500只 触发器2000只 B八一路灯具142套622000 睢阳大道灯具188套 文化路灯具134套 中山街灯具122套 70W高压钠灯及节能型电子镇流器120套 CLED灯具509套661700
注:投标单位可以分投,也可以全投。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6月24日—2014年7月1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8: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4年7月17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携带: 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携带: 1、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所投高压钠灯及LED灯必须为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在页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 3、投标单位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灯具、光源电器样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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