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98112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湖南 | ||||||||||||||||||||||||||||||||||||||||||||||||||
工程名称: |
湖南麻阳县新城路二期亮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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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麻阳县新城路二期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麻阳县新城路二期亮化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MYZFCG20141009 二、招标编号:HNZPZC-20140603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内容 以购买的招标文件为准 3.1采购预算:211.11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同时还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2、根据湘财购[2006]12号和湘财购[2007]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记录;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的记录。 5、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灯杆、灯具、LED路灯生产或制造能力); 6、近三年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原件备审查,复印件存档):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持信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6、类似项目业绩的材料(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7、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本项目报名授权委托人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材料; 8、主要采购物品中投标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指定为该项目唯一授权的证明文件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给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投标,也不接受单位委托单位的投标,同时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于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代表应是投标人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于2014年6月23日起至2014年6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到怀化经开区紫园别墅B5-203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以发出的纸质版本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须在2014年7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采购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745-58281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周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45-2238299 十、保证金账户: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在2014年7月14日16:00前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额为:21111.5元人民币: 开户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汇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688 5308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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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6/23至 2014/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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