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2014年度整村推进项目第十三标段:张市镇郭家村太阳能路灯建设(架设8米高太阳能路灯100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4年度整村推进项目第十三标段:张市镇郭家村太阳能路灯建设 二、项目编号:尉财采2014(039)号 三、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限价:4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主要技术要求:架设8米高太阳能路灯100盏,其中灯体总高度8米,灯杆上口径70mm,下口径160mm,厚3.5mm,法兰280*280*14mm,LED光源采用40W,热镀锌、高温静电喷塑处理,照明时间:4~14小时(可根据需要调节),阴雨天保证:阴雨天可连续工作三天以上(区域/季节不同有差异)(可按客户要求制作)。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生产厂商须提供拟投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供应商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企业的注册商标; 4、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和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自2014年6月24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 3、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供拟投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必须是两个月有效期内)。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5、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审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报名地点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 尉氏县总工会院内 联 系 人: 石女士 电 话: 137811007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开封市汉兴路希尔斯国际一号楼902室(三毛未来广场西隔壁)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 话: 187399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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