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本公告为二次公告 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2014年市区部分道路路灯采购—一标段电力电缆采购工程已经 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政发【2014】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拨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材料采购投标。 2、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60万元 3.3、招标范围:电力电缆的采购 3.4、要求工期:2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电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产品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必须提供); 5.3、投标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或产品鉴定报告;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7、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贰仟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6月 25 日至 2014年6月 30 日 。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4年 6月30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7月6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16 日 9时 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详细评审办法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郭庄路 联系人:马文军 电话:0516-83167766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广场 联系人:刘晓燕 电话:150508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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