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现就宝丰县交通公安警察大队新增电子警察及红绿灯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编号:BFZC2014-AG-023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建设地点:宝丰县境内 1.5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1.5采购内容:一标段:电子警察系统及三个治安卡口迁移 二标段:信号灯系统及4个路口信号灯改造 1.7项目工期:45日历天内安装完工 2、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安防资质; (3)代理商应提供所投报主要设备(高清电警抓拍系统、高清图像采集摄录摄录系统等)与投标产品相一致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4)必须保证与现有电警管理平台、道路监控平台及存储等系统无缝对接,互联互通。 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含有交通设施产品,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须是交通设施及交通控制系统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主要包括交室外型协调控制式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Φ400 道路交通信号灯、Φ300人行横道信号灯、倒计时显示器这四种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信号灯杆具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且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检测报告上的送检委托单位名称相一致; (4)投标人需提供2011年以来具有大于100万同类项目的业绩3份。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 2014年07月10日至2014年0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07月21日至2014年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3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3.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4日;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财政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6、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7)根据“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325888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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