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七里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求,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集体资产采购中心受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七里村委会的委托,拟就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七里村委会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七里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
三、采购内容:
1 、采购及工程内容:包括太阳能板、控制器、蓄电池、 LED 灯头、灯杆等配件采购及安装等(大约 24 盏灯)。
2 、施工地点:点军区艾家集镇七里村。
3 、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太阳能电池板参数规格为 18V/120W*2 ,太阳能灯杆高度为 8M 。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
( 1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注本次招标对象应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供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 2 )类似业绩:近三年来承接过不少于壹项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30 万元(含 30 万元)以上的太阳能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财务制度(投标时提供 2014 年度 1-6 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凭证原件和 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 4 )所投产品必须是投标单位生产,具备 ISO 质量认证。(提供原件)
( 5 )生产厂家不在宜昌的必须有售后服务点(提供售后服务合同原件或驻宜办事处证件原件);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 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五、供应商可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4 年 20 月 9 时 30 分止(工作时间)到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财政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 : 30 分 ( 注 9 时 30 分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注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同时单独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密封文件中除外)。
八、开标时间: 2014 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九、开标地点: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财政所
联 系 人:陈代贵 联系电话: 0717-790044415926983088
联 系 人: 陈文贵 联系电话: 13986804550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财政所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七里村委会。
招标代理:点军区艾家镇财政所三资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