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9055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江西 | ||||||||||||||||||||||||||||
工程名称: |
江西吉安市遂采[2014]-44号太阳能热水器、路由器、洒水车、询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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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遂采[2014]-44号太阳能热水器、路由器、洒水车、询价函?xml:namespace>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采购办批准,我中心拟对太阳能热水器、路由器、洒水车、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询价报价函。
二、请供应商在北京时间2014年7月21日下午4:30点之前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询价报价函(询价报价函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加盖公章送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采购单位标底的供应商中标。采购物品如报价超过采购单位标底,则视为废标,等于或低于标底,为有效标。在有效标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
四、报价单位必须保证
1、所提供的应是全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具有正规的经营场所,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手续齐全并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次询价单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不低于国家或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等标准且要求保修一年。
3、供应商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报价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供采购单位核查 。
4、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价、运输、安装、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5、本次询价分包报价,分包中标。
五、付款方式: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包括税收等使用前一切费用)复印件由采购办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交货单位:遂川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联系方式6312733)、遂川中学(联系方式18970615328),遂川县公路分局(联系方式13970635205)、)交货时间以与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七、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综合服务费。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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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采[2014]-44号太阳能热水器、路由器、洒水车、恒温箱等询价报价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以与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售后服务承诺: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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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21至 2014/7/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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