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华山广场雕塑和昆山三角地雕塑(三次)"项目(项目编号:HG(J)2014-0016(2))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内容:华山广场雕塑和昆山三角地雕塑制作、安装工程(三次),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工。 3施工地点:华山广场及昆山三角地 4.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肆伍仟元整(¥245000.00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8月7日16:00时整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9:00-11:00、13:00-16:00)到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联系人处报名登记。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登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评可证原件、相关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相关报名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示:投标人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登记,仅作为投标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投标资格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报名登记时,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四、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的要求 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无。 3. 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8月8日0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8月8日 09:0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15楼 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评审办法、报价方式、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会的要求 1. 本项目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2. 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单价和总价方式进行报价 3.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4. 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 邮政编码:110036 联系人: 刘嘉亮 联系电话:86847370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 沈阳市 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15楼 邮政编码:110032 项目联系人:顾俊 联系电话:02486299829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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