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河风景区楹联匾额制作安装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及文件
(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濠河风景区楹联匾额制作安装已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部门预算专项经费,现已落实。
二、采购需求:
1、比选项目:濠河风景区楹联匾额制作安装工程;
2、主要采购内容:制作安装景区内濠西书苑游客中心、五亭等景观建筑的11副木制楹联,对原有匾额进行整修见新。详细内容及制作要求见本工程比选工程量清单和方案设计图(附后)。
3、质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接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凡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开裂、变形、油漆剥落等,均由施工方负责免费更换。
4、实施地点及工期要求:南通市濠河风景区内,总工期45日历天,工期计算从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
三、采购内容以及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选人需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一定规模的实体生产基地。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木质艺术品制作或艺术品制作或木雕刻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作负责人需具备木雕及相关专业工艺美术师中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制作过类似木雕作品(提供制作合同、作品照片、获奖证明)。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采购内容制作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比选。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参选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各参选人到濠河风景区内自行踏勘。本次招标文件将附需整修公共设施的现状照片供各参选人参考。
五、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在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www.ntszjs.com)和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网站(zw.haohetour.com)同步发布,公告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3日,各参选人可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比选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采购比选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3日下午2时30分,比选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濠西路19号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四楼会议室。
七、各参选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比选: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税务登记证,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工艺美术师中级职称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制作合同、作品照片、获奖证明等),⑤参选函(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其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参选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均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备查。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以上材料第①②③④项装入一个密封袋,密封袋必须以显著标志密封,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在封袋上写明资格审查材料、比选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及参选人名称;第⑤项装入另一个密封袋,密封袋必须以显著标志密封,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在封袋上写明商务标、比选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及参选人名称。
八、本次采购比选设置参选保证金5000元,各参选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
特别提醒:参选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请各参选人用信封单独封装,经现场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重新密封,中选者的参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所有比选材料交付且质量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当场退还。
九、主要的结算及付款条款: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并全部交付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
(2)余款待审计审定价出具后结清。如审计审定价已出具但质量保修期未满的,付至审计审定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结清。以上工程款的支付不计息。
十、本次采购比选办法:
(1)、参选人数量不少于两个的,则进入比选程序,否则,本次比选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比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数量少于两个的,本次比选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比选。
(2)、比选人宣布比选程序开始后,先开资格审查材料袋,由评审专家对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技术分及商务分评审。
评分标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A、技术分(20分)
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获得本项基本分12分,制作负责人木雕刻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一项加4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有一项加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有一项加1分,同一作品不重复得分,以该作品最高奖项计算得分,以上各项得分合计最多加8分。
B、商务分(80分)
所有参选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参选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相等得满分80分,每上浮1%,在80分的基础上扣1分,每下浮1%,在80分的基础上加1分,下浮超过5%后,与5%相比,每下浮超过1%,则在85分的基础上扣1分(中间值按内插法计算)。
(4)、本次比选最高限价为9万元,若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十一、比选现场要求
1、每个参选单位,最多允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开标现场,进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
2、各个参选单位进入比选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及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比选。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参选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十二、特别提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原封退回。
本工程招标公告原文及维修标识标牌现状照片文件
13、比选机构: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比选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濠西路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3-85092850 传真:0513-85092862 邮编:2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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