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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近3年(2011、2012、2013年)内未出现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8、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业或标识、标牌美工制作及安装等相关内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见附件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鞠女士 联系电话:1361818441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7号银丰商务大厦10楼 联系人: 潘女士 传真:0833-24384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 潘女士 联系电话:18781421970 |
其它内容 | 潜在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4年8月 25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