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平凉市柳湖路东段扩建、双桥路北段及双桥北路向南延伸道路灯具采购,已经平发改投资【2013】1027号文件、【2013】1028号文件及【2013】1029号文件批准建设。受建设单位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该项目灯具采购招标由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代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柳湖路东段扩建、双桥路北段及双桥北路向南延伸道路灯具采购 2.供货地点:平凉城区 3.灯具参数:柳湖路路灯126杆、双桥路北段道路路灯50杆、双桥北路向南延伸道路路灯34杆。三条道路灯型采用单杆双臂式或单杆双臂式,灯杆高度12米,灯杆材质为优质低硅碳钢Q235A钢材(其中Si≤0.04%、屈服强度>245Mpa),壁厚4.5-6mm。灯体为压铸铝,经防腐处理后,表面聚酯粉体涂装,灯体内置高纯铝反光器,耐高温钢化玻璃灯罩。整个路灯杆体应无任何一处开裂、漏焊、连续气孔、咬边等,焊缝光滑平整,无凸凹起伏,无任何焊接缺陷,须提供焊接探伤报告,热镀锌工艺应采用热浸酸内外表面防腐处理,厚度≥75um,符合GB/T13912-2002标准。设计使用寿命应不低于30年,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捶击试验后不起皮、不剥落,提供镀锌检测报告。 4.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5.供货期: 20日历天。 6.产品质量:符合GB/T13912-2002标准。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三条道路工程灯具采购,按项目要求报价,招标可分为一个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要求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报名单位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所有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近三年销售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红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恕不退还)。 五、资料送达 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在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前需将检察机关开据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送达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 六、获取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 2.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 3.领取及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供报名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逾期不领资格预审文件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9月3日; 5.费用:资格预审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七、注意事项 本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淇 联系电话:15825842907 招标代理机构: 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30318509 招 标 人: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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