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41112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乡村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绥化市北林区乡村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xml:namespace> 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下列项目采购及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省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BC[2014]062 二、项目名称:农村公路-道路建设工程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58,040元。其中A包:双河镇西南村517,264元、B包:兴福乡聚宝村540,776元。 四、工程内容:双河镇西南村1.76KM、B包:兴福乡聚宝村, 1.84KM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五、竣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 施工地点:双河镇西南村,兴福乡聚宝村。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投标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具有道路建设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有一定道路施工能力的工程公司; 4、近几年获得的工程优质证书; 5、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七、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1、时间:自?xml:namespace> 2、手续: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道路施工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绥化市北二西路49号、北林区政府院内 4、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在本项目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复印件不盖公章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9月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递交文件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北林区政府院内) 十、勘查现场时间: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安排。 勘查地点: 双河镇西南村,兴福乡聚宝村。 项目负责联系人 :马林 /电话:0455-8315228 十一、评定时间 十二、询价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公示期,报名成功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一)询问受理: 1、电话询问:项目经办人 李海军 电话:0455-8315257 (二)质疑受理: 请以书面形式进行质疑,请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时间为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质疑受理人:李海军 电话 :0455-8315257 十三、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5,000元 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用银行汇款、现金等方式缴纳保证金,请在2014年9月1日前存入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转讫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绥化市北林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北林支行 账 号:0912034209264050140 汇款用途:BC[2014]001项目的投标(投标)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按合同5%留取 付款时按合同金额留取 采购人:双河镇西南村,兴福乡聚宝村。 联系人: 双河镇西南村 闫井武 电话:13089938789 兴福乡聚宝村 张德山 电话:1832455699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 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北林区政府院内 邮 编:152054 联 系 人: 李海军 联系电话:0455-8315257 传 真:0455-8315223 电子邮件:BLQZFCGZX@163.COM |
报名期限: | 2014/8/29至 201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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