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安保专项服务项目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安保专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DA20140815-C999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8月29日至2014年09月04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DDA20140815-C9999。 采购项目名称: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安保专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127.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最高限价 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安保专项服务项目一年(签订合同后的一年)人民币127万元
(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部分)。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叁级资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叁级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8月29日起至2014年09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先生采购人联系人: 李百水 电话:13544519132电话:020-87844666 传真:020-38499011传真:020-8784381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联系地址:从化市流溪河林场 邮编:510510邮编:51095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和支行 帐号:725060151246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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