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4年国庆节及2015年春节美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4年国庆节及2015年春节美化工程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4货字251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货物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及其它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侯选人);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伍万伍仟陆佰元整 (¥ :55600.00),如投标单位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至本中心本条建行帐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 账号:450016474020592222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纳,以现金方式和投标前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6、采购单位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的95%,灯笼拆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下的5%。 7、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其金额按贺州市物价局贺价费函[2007]55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交至本条建行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 账号:45001647402059111111。 8、投标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须向本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办理退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退款请及时与本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774-5268001,以便办理退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本中心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一式四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1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本中心,逾时将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袋上应注明: (1)项目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2014年国庆节及2015年春节美化工程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4货字251号 (3)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 莫春莲 电话:0774-5268003 (4)投标单位: (5)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www.hzzfcg.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贺州市路灯管理处 联系人:李远升 电话:0774-3303010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5楼采购部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莫春莲 电话:0774-526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