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城防二期广场旱式喷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 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并能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2 根据本项目实际,供应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喷泉设备的企业营业执照; 2.3、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4、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专业等级甲壹级及以上证书; 2.5、 已实施完成喷泉设备工程的合同。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2014年 9月10日 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5-8239810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电话:0575-82398111、82398112 联系人:邵先生 丁先生。 上虞区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所联系电话:刘先生 13758566617 上虞区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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