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景区旅游观光车二次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函 STZF2014086 我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辆景区旅游观光车,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被询价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4年9月16日18: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询价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2、若投标人选择快递方式递交报价函,则请注意:快递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3、本询价函挂网询价,供应商可以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石台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stxzb.com)查阅。请各个报价供应商经常查阅石台县招标采购网,获取采购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4、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元整(¥143000.00)。若所有供应商报价皆超过预算则进行二次询价。 5、成交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7、交货期: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工,交付采购单位验收。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8、本货物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 1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二、货物需求: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三、注意事项: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在安徽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 3、中标单位应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 4、供应商报价时须在其标书内附有所投车型的详细彩色照片,照片应包括整个车型和局部的。 5、货物需求表内品牌及型号如遇缺货等情况,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同品牌同系列的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注,对于缺货商品的认定:即在所有报价供应商当中,如果有大于等于三分之二的供应商选用替代标准,则认定此商品缺货)。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附件中报价函格式编制报价文件; 2、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所报价商品的详细配置、型号和要求应与询价要求一致; 3、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6、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函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五、联系方式 报价函邮寄或送达地址:皖池州市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一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6-6029781 邮编:245100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