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防护栏或栏杆的生产、经营、销售许可。
2.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景观工程三级资质。
(三)诚信资格条件(企业诚信认定见附件一)
企业诚信情况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件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数量:?xml:namespace>1200米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栏杆直径8cm,其中钢筋的强度为6号,水泥强度为425号,将表面光面灰白色。
2.栏杆地面高度30cm,可根据广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拆除要求:对广场原有绿化护栏进行拆除、除渣,拆除过程中不能对广场原有设施进行损坏,拆除现场应及时清扫、除渣。
4.安装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甲方要求安装。
5.护栏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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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拆除原有栏杆、栏杆制作及安装,并交付使用。
四、质保期
质保期1年。
五、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验收完毕并签字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实际价款总额的95%,但保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
六、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主城区时间不超过4小时,远郊不超过6小时)。
七、验收要求
货物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书面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并按实际供货安装量进行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