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政管理处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政管理处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4ZB041(卫财招标采购14100)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1、高空作业车壹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3、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 7、具有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颁发的高空作业车生产资质证书、具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需提供原件,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8、所投车辆需通过3C认证。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3日 (节假日除外)8:00—18:0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00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14:30至15: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宗先生 联系电话:158938788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3-5028800地址:新乡市红旗渠金穗大道与福彩街交叉口进达花园17栋1201室 十一、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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