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4年日照市区交通设施道路护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其2014年日照市区交通设施道路护栏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牛毓果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69号 联系电话:0633-889905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杜以娟 李帅 仲秀霞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zb_duyijuan@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653201040001228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2014年日照市区交通设施道路护栏
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14-1345
招标项目内容:2014年日照市区交通设施道路护栏改造,包括望海路、济南路、北京路、北京路与泰安路交叉口、北京路与海曲路交叉口、海曲西路、山东路、海滨二路等道路和交叉口隔离护栏的供货、安装、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图纸及设备清单为准,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采购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和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护栏(不低于800小时检测时间的耐湿热试验)检验报告、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静电喷涂钢护栏(不低于800小时检测时间的耐盐雾试验)检验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10月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下同);
4.2投标人企业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4年10月10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9: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4年10月10日9: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