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编号: BJZC2014-008
委托代理编号:HNCXGZ2014-044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靖县生态能源局的委托,对“保靖县2014年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保靖县2014年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88万元整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及维护相关的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太阳能电池板 |
120WP |
套 |
170 |
2 |
LED光源灯具 |
12V/30W |
套 |
170 |
3 |
蓄电池 |
12V/120AH |
套 |
170 |
4 |
控制器 |
10A/12V |
套 |
170 |
5 |
灯杆 |
7m/单臂 |
套 |
170 |
6 |
铜芯护导线 |
2.5平方 |
套 |
170 |
7 |
地埋箱 |
按蓄电池配备 |
套 |
170 |
8 |
地基 |
按灯杆配置 |
套 |
170 |
(2)相关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 所供路灯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25 日起至2014年 9 月30 日止,每日8:30 至17:30时在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社保登记证或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以便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单位、地点: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递交时间:2014年 10 月 21 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0 月 2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保靖县(信访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递交给: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4年 10 月 21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靖县(信访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
采购单位:保靖县生态能源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3974392033
地 址:保靖县城内
九、招标机构
机构名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邮 编:416000
联 系 人:尚小姐(18608438865)、张小姐(18574300220)
传 真:0743-8512277
十、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18-83610104000329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乾州支行
十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