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2014年养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DHZB-20140591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17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598358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88388、89641578
采购数量:抛雪车1台 采购用途:高速公路养护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投标人为其所投设备生产厂家代理经销商的,应提供其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5)同一品牌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6)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需在河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7)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过渡的协议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 年 9 月 28 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企业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原件及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河北省内售后服务网点证明(委托售后的需提供双方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 2014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8号石家庄阳光大酒店(原石家庄皇冠维多利亚大酒店)3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陈锁同 联系方式:0311-85288388 传真电话:0311-85288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