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2014年小区亮化改造工程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受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下列货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ZYZPX(GK)2014---01号
2、招标项目名称:泽普县2014年小区亮化改造工程路灯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采购机构名称: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小区亮化设备一批(具体数量、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用途:小区照明。
7、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详细技术参数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
(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6)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需加盖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本地投标人在 10月 17日前将资质复印件交予检察院负责人,进行相关查询,并出具该证明;外地投标人由所在地检察院出具);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公章复印件二套)。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4年10月 1日至2014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2、送交投标文件时,须先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之前缴纳。缴纳至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
13、标书售价:¥200元(每包)售后不退。
1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5、开标地点:泽普县影剧院一楼会议室
1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 龙 18809980521
代理机构: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西域中央大厦2单元11楼
联系人:郭丽
联系电话:0998-2809687 18999972837
监督单位:泽普县纪检委 监督电话:12388
泽普县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998-8246887
泽普县检察院联系人:董成 联系电话:13619985565
如上述安排的事项发生变动,招标代理公司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