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福顺恒[2014]政招字第a-n0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三期)【中山路(公园路口-东门高杆灯)】路灯采购项目已由建瓯市发改和改革局以瓯发改审批[2014]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制造商,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b.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c.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
d.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e. 具有有效的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f. 所投灯具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两年内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g. 所投灯具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范围的须提供 3c 认证证书。
h.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i.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于2014年10月 10日至 10月 15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5:00 -17:30(北京时间)在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创世纪二期7#702室)发售,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方式或电汇方式,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或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 11 月 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一所对面)公开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4年11月3日下午 15:00前30分钟开始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pzbtb.cn:8081)及建瓯市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jo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路141号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9- 3829160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创世纪二期7#702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88018传真:0599-8733388 ;
联系人: 小康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950101040029585
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一所对面)。
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01 |
01 |
杆高8米丝路花语景观灯 |
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附图(附图另行提供) |
套 |
40 |
9500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成套路灯货物数量的全部供货及安装。(中山路北侧待具备安装条件时起算,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02 |
12米 高中杆灯 |
套 |
4 |
9500 |
供货范围:每套货物应包括灯杆、底座、杆门 (含锁、接线板及接地装置 )、灯具、
镇流器、光源、杆门接线板以内的全部电线、紧固件等组成完整路灯的全部组件的成套组装(每盏成套路灯95000元单价已包含以上材料及制作、组装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保修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