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滨海园区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南通市滨海园区纳潮河-老海堤风光带景观工程灯具、栏杆、防腐木等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因第一次参与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灯具、栏杆、防腐木等货物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货物名称:①钢化玻璃栏杆(H=1100mm)、浅灰色外墙真石漆、不锈钢(Y型廊架),估算投资约45万元;②南方松防腐木、铸铁井盖井座、槽钢、角钢(接地极),估算投资约38万元;③壁灯、LED灯带、射树灯、景观高灯、景观灯具控制箱,估算投资约100万元。 (2)交货地点:南通市滨海园区纳潮河景观工程施工现场 (具体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供货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是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共分为叁个标包,相应招标内容: A标包:施工图所示钢化玻璃栏杆(H=1100mm)约480mmm、不锈钢(Y型廊架)约4t 、浅灰色外墙真石漆约177m2的材料供应及现场施工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B标包:施工图所示50厚南方松防腐木(留缝5mm)约1235m2、30厚南方松防腐木约63m2、南方松防腐木龙骨约7.8m3、铸铁井盖井座31座、基础槽钢10#长约7.5m、角钢(接地极50mm*50mm*5mm,长2.5mm)约255根的材料供应;详见招标文件。 C标包:施工图所示壁灯(18W、插管节能光源)约41套、LED灯带(10W/m)约348m、射树灯(50W卤钨灯)约468套、景观高灯(H=3m、150W节能灯)约285套、景观灯具控制箱(室外防水型)约3套的材料供应;详见招标文件。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叁个标包的投标。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南通市采购招投标相关文件规定,申请人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 ①申请人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仅C标包提供); ②具有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仅C标包提供); ③企业近三年内在建设工程项目上供应过类似项目的材料业绩, 并取得良好信誉; ④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 10 月14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至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通滨海园区金海路6号通州湾商务大厦227室)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一正一副,共二份)。 超过时间未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该项目预审资格,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已经报过名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再二次报名。 8、资格预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 (2) 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书 (3) 通过2012年度或2013年度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相应货物的生产或经销); (4)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仅C标包提供); (5)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仅C标包提供); (7)企业近三年内在建设工程项目上供应过类似项目的材料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8)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9、经资格预审合格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书 附件2.评标办法 11、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标包整。
招标人:南通滨海园区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滨海园区通州湾商务大厦二楼 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 黄工联系人:洪小花 电话:0513-81680262电话:13358093100 传真: 传真:0513–833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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