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儿童公园一期雕塑工程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的委托,对花都区儿童公园一期雕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SCGJLCG-S-2014-03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SCGJLCG-S-2014-039。 采购项目名称:花都区儿童公园一期雕塑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其他货物类)。 采购预算:65.76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项目内容数量采购预算 1花都区儿童公园一期雕塑工程1批65.76万元
备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3)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4)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雕塑设计或制作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5) 具有广州市地区或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7) 本项目不接受国外咨询单位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须包含雕塑设计或制作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有体现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备查);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具有广州市地区或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0月15日起至2014年11月0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16号之6的7楼703(花都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5楼。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采购人联系人: 骆先生 电话:020-36961800电话:86883257 传真:020-36961800传真:86883257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5楼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大道20号 邮编:510290邮编:51080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 帐号:3602072219200689192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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