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塑木亲水平台及栏杆采购安装工程DHCGJZ2014128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管理处委托,对西双湖风景区塑木亲水平台及栏杆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塑木亲水平台及栏杆采购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DHCGJZ2014128
二、采购项目及简要说明:
1、本项目位于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南大堤塑木改造工程含原亲水平台更换安装铺板1300多平米,砼栏杆修补30米,以及景区南湖码头停车场、湖心桥东南小广场、茶楼前等处新安装塑木栏杆约30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其中南大堤塑木改造工程含原亲水平台腐朽木板拆除及新换塑木铺板安装等(包括龙骨等辅材)。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3、参与本项目谈判人在参加投标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塑木地板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塑木地板或木塑地板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登记和谈判信息:
报名登记和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27日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登记和采购文件领取地址: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东海县行政审批中心2楼)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
谈判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
谈判地点:东海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东海县晶都大道金润大厦)
五、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2、参与谈判确认函,见附件二;
3、参与谈判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见附件三,。
六、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参与谈判人在报名登记时可以自行携带U盘领取采购文件。没有报名登记的参与谈判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采购主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登记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如果有)。能够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本项目较为复杂,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组织现场勘查,以获取投标报价所需的准确数据,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充分了解以及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中标后不得借口采购文件提供的数据不准确、不全面,以及未能现场勘查或勘查后未能获取准确数据调整投标报价。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七、联系事项:
有关本次谈判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地址:东海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邮编:222300
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管理处 联系人: 乔宗阔 0518-87260983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沈 盛 0518-8729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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