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经东乡县采购办批准,江西强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受东乡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对不锈钢垃圾箱及小型钓臂车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1、招标编号:JXQL-FZDX-002 2、招标内容:垃圾箱及小型钓臂(详见招标文件) 类别数量备注 2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3辆 304不锈钢垃圾转运箱48只
3、采购预算价:120万元。 4、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专业的环卫产品生产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4)本招标项目中的货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4年11 月11日之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和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dxztb.cn/)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信用保证金: (一)投标人应按要求缴纳信用保证金,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应在开标前一天17:00时之前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方式缴入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标明单位和用途,在开标时出具汇款凭证。 收款单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上饶银行东乡县支行 银行账号:206603110000000178 注:信用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信用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信用保证金进帐凭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进帐凭证上应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以便核查。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7、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2 日10时整(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此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8、开标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纸质版本及投标所需证明材料出席) 9、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0、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1、采购单位:江西省东乡县城市管理局 1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强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234号 电 话:07948339788 联系人:乐先生 联系电话:18179462913 联系邮箱: jxql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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