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cg2014-217号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网枝江市供电公司(发包人)的委托,就枝江市2014年新建路灯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发包选择合适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2014你新建路灯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发包 2、项目地点:枝江市 3、项目概况:城区迎宾大道东段11.5M钢杆路灯、12M中杆灯 ;(标包详细内容详见清单)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货物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投标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2、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登记证和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标之前办理完毕)。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响应供应商才通过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室(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枝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凡报名后不提交响应保证金(银行保函无效)、不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按不良行为处理,二年内不能进入枝江市参加任何项目的招投标或发包。 2、报名实行不记名制。供应商报名时须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密封送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密封袋上不允许有任何显示与报名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3、响应保证金(银行保函无效)为伍仟元人民币/供应商(¥:5000.00元)。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0月31日15:00时之前到达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枝江市支行,账号:100710056610010001;账户二:中国工商银行枝江江汉支行,账号:1807014229026400125;账户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帐号:42201338201050203752。否则无效。响应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响应保证金。会员应从企业基本账户直接缴纳响应保证金,并在开标时提供响应保证金从基本账户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进账凭证。(具体规定详见二次发包文件) 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必须按规定交纳,开标当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派财务室专职人员同银行核对响应保证金的进账和到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的和在开标当日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专职人员同银行核对响应保证金没有到账的,发包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4、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下午15:00,地点在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大厅。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二次发包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投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四、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国网国网枝江市供电公司 地 址:枝江市 联系电话:0717-4207788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 联 系 人:王欢欢 电 话:18972559502 注:本发包公告同时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58.187)、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xzfw.zhijiang.gov.cn/)等媒体上发布。 发 包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国网枝江市供电公司 发包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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