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别:货物类—其他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分类垃圾桶采购文件 SZCJ2014-WJ-X-026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分类垃圾桶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说明: 1、 采购内容:分类垃圾桶(具体见采购要求) 2、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 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单位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企业或合格的授权代理商。 8、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序号项目名称规格技术参数要求数量 1分类垃圾桶10L1. 结构:脚踩式垃圾桶,桶内可装小内桶。 2. 技术要求: (1)尺寸:长:26.8cm ,宽:25cm,高:35cm,壁厚1.7mm,总重量:1.15kg,桶盖厚度1.5mm(正负偏差5%以内) (2)内桶规格:长:24.5cm;宽:21cm;高:26cm。壁厚1.4mm.(正负偏差5%以内) (3)容积:塑料垃圾桶有效容积为10L。塑料垃圾桶有效容积的偏差应在0—5%的正偏差内。在正面必须有明显、规范的分类标识;结构合理、新颖美观、表面平整、接缝平直、桶身、桶盖、踏板联结牢固、颜色协调不易褪色、平滑的内外表面、 制作精良、便于倒空及清洗。2000只 标的物材质要求:高密度聚乙烯
注:1、询价响应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实样一只,未提供实样或经评委评定实样不符合采购要求的为未实质响应。 2、成交单位的样品将由采购单位封样作为验收依据。采购单位有权对样品进行检测,如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将取消成交单位成交资格。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4日止每天9:3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凭营业执照至创杰公司领取图纸,图纸仅供参考)。 四、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 1、满足上述详细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并适于使用。 2、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的相应要求。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如质量出现问题,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3、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询价响应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服务要求,质保期不低于二年。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4、交货要求: 4.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4批次交货,每批次交货500只。具体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4.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验收 5.1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所有货物交货完毕,采购方及采购方指定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5.2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如成交后甲方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解除合同并报财政部门做出相关处罚。 5.3验收标准:按本询价函、响应文件的标准。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所有产品应符合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必须为合格品。同时有明确的制造厂商。 5.4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五天内。 6、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采购方逾期付款(有正当理由者除外)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方应向采购方就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五、 询价响应方式等: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合法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如为代理商); (3)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4)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材质等说明;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书; (6)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品名品牌、规格、型号(需方要求)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数量/单位单价总价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7)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如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贰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响应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地点为2014年11月5日上午9:30--10:00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室门口屏幕项目所在地。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且投标时携带身份证,询价响应文件及样品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2、2014年11月5日上午10:00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中心3楼开标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六、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内容的供货、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分4批次送货。前3批次货款为货到且验收合格后分别结算,最后一批次货款在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每批次货款结算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A、B、C单据: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即甲方和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11月4日16:3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询价响应单位名称、采购编号、金额,保证金必须以询价响应单位名义进行办理,否则响应无效。 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纳询价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询价响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2、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 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512-63551213 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询价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报名、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询价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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