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沃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根据丹徒区城管局相关采购需求,将对其丹徒区移动式生活垃圾压缩设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接到邀请函后,望贵单位前来丹徒区政府采购中心参加谈判,并注意以下事宜:
一、谈判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5:30;
2、领取方式:使用CA证书登陆丹徒区政府采购网(www.dtzfcg.gov.cn),在线进行网上报名,由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
3、联系人:仲康臣
联系电话:(0511)88992070;
二、谈判内容
1、设备名称及数量、技术要求及供货周期等;
2、售后服务内容及培训方案;
3、价格和付款条件;
4、其他相关事项。
三、谈判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8号。
四、谈判时间
2014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五、谈判时必须出示和提供的文件材料
装订成册的谈判响应书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的设备总报价及明细报价、设备清单、技术资料、供货周期及服务承诺以及所需说明的其他相关事项,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4、谈判响应书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保证金
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4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镇江市丹徒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丹徒区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五(5)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谈判主持方提交金额为:4000元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入)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三个月后退还,不计利息。
七、镇江市丹徒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丹徒新区支行
账 号:70180188000002338
八、招投标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的相关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主持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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