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大方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大方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奢香大道、新民路、顺德大道绿化组合式花架及花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大方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奢香大道、新民路、顺德大道绿化组合式花架及花卉 二、招标项目编号:DFZC-2014-83号 三、项目序列号:83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59.6394万元 2.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备注 1单面型组合式花架1250㎡ 2圆弧形组合式花架400㎡ 3组合式花架固定钢架1650㎡ 4金盏菊、矮牵牛、一串红花卉20万株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大方县奢香大道、新民路、顺德大道绿化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踏勘: 1、踏勘形式:由招标单位组织统一踏勘; 2、踏勘集合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9点30分; 3、踏勘集合地点:大方县城市管理局; 4、踏勘联系人:刘祖宁 5、投标人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6、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时必须现场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现金存入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提交存款回单,否则不予报名。 敬告:因投标人单方面原因导致本次公开招标活动不能如期或正常进行的,本次招标活动的一切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4年10月29日 08时30分 - 2014年11月17日 16时00分 2.地点: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采购股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壹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十一、收款单位:大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 银行账号:808001040009393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大方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廖先生 联系电话:0857-5223958 传真:0857-5223958 邮箱:gzdfzw@126.com 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