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绿春县半坡乡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太阳能板、太阳能专用电池、控制器、蓄电池箱、光源、杆内线、灯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 货 期:招标人指定时间之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备城市道路照明施工资质叁级(含叁级)。 4、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所供产品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和LED光源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 5、根据红河州红工信发【2014】289号(关于促进本地工业产品销售保持工业平稳增长的实施意见)文件,鼓励州内相关工业品生产型企业参与“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在同质、同价的条件下优先采购州内生产型企业产品。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4年 11 月8 日至2013年 11 月1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绿春县财政局旁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5.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 ⑥税务登记证副本;⑦产品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国家级检测报告;⑧LED光源国家级检测报告,其中①-⑧项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④-⑧项须提供原件检查。 6. 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vngp.com/)、红河州财政网(http://www.hhzy.net/html/notice/)、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www.hhzy.net/)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cggzyjyzx.icoi.cc)及云南润宇网(http://www.ynry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绿春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人:李锐辉 李韵晗 电 话:13988030267 13769339635
2014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