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盖章) | 平湖新平现代服务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
| 联 系 人 | 姚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0573-85575164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2014年240L、50 L垃圾桶采购工程 |
| 工程地点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工程类别 | 自行断判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66 | 本次招标内容投资(万元) | 约66 |
| 投资批复 | 平开立(2014)177号 |
| 工程规模 | 采购240L垃圾桶2000只、50 L垃圾桶1500只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投标人资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 (不允许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 服务期 | 2014年11月-2015年12月30日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价的10% |
投标资料要求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一式二份)及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3、受托人企业养老缴费证明(截止本月,本单位缴费半年以上,县级以上社保中心证明盖章); 4、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6、240L、50L垃圾桶样品各一件 (开标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发 布 日 期 | 2014年11月13日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4年11月 21日9:30 前 |
答 疑 发布时间 | 2014年11月18日 |
开标地点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299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
备 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1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