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TCGP2014(634)号审批单批准,受太仓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太仓市土壤肥料站)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绿肥种子、土壤调理剂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报名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所投项目相关生产或经销资格。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4、绿肥种子投标人必须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直属或分支机构,在苏州市境内有种子仓储仓库并能免费送货到太仓市各镇、村。 5、投标产品(土壤调理剂)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 6、投标产品(土壤调理剂)必须满足企业标准、具有省级以上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有害物质(Hg、As、Cd、Pb、Cr)含量应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1978-2010的限量标准。 二、采购需求: (一)标段一:绿肥种子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仓市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项目绿肥种子产品采购 2、采购内容:绿肥种子(大青皮蚕豆种子、黄花苜蓿毛壳种子及紫云英种子),三种绿肥种子为一个标段,不分段招标。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最高限价 (元/公斤)数量(吨)样品 大青皮蚕豆种子大粒 25公斤/袋达到GB4404.2-1996良种以上要求,净度达98%以上,发芽率90%以上,水分不高于12%,每500克粒数小于300粒。9.2020出样品0.5公斤 黄花苜蓿毛壳种子(秧草、金花菜)大叶 20公斤/袋达到GB6141-2008二级良种以上要求,净度达95%以上,发芽率85%以上,水分不高于12%。13.303出样品0.5公斤 紫云英种子50公斤/袋国家三级种子标准:净度93%以上,纯度94%以上,发芽率80%以上,含水量10%以下。30.501.8出样品0.5公斤 (二)标段二:土壤调理剂
采购货物名称:土壤调理剂 数量:60吨 技术参数: 项目指标 有效活菌数≥★0.2亿/g 杂菌率≤★30% N、P2O5、K2O 质量分数≥★6% 水分的质量分数 ≤★35% pH值★5.0-8.0 有害元素汞(Hg)(以元素计)≤5 mg/kg 砷(As)(以元素计)≤10 mg/kg 镉(Cd)(以元素计)≤10 mg/kg 铅(Pb)(以元素计)≤50 mg/kg 铬(Cr)(以元素计)≤50 mg/kg
其他说明: 注:(1)以上要求可能涉及某产品的极个性化描述的,均不作为对投标产品的特定要求,但投标产品的共性技术指标、功能、方便实用性等,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带*(★)号指标必须满足,不满足作废标处理。 (2)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向我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我中心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逾期无效。
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书1正1副,自行装订成册后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1、单位名称、询价编号 、所投标段号(如同时有多个标段时)、投标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经销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前来投标的可不提交);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等说明。 6、所报产品的单价、汇总价; 7、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资料 8、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9、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名 称品牌、规格和型号数量报价总价偏离说明交货期
报价金额合计: 服务承诺: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章): 日期: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截止;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sunmin1983976@163.com),邮件中必须包含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和编号及标段号(TZCGX201438)、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随身电话、单位电话,邮件主题格式:“TZCGX201438-xxx公司”。 2、接收标书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4年12月03日09:45 时(北京时间) 之前按公告要求自制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派人送至(或快递)我中心,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09:45时(北京时间)。逾期为无效报价。 3、开标时间:2014年12月03日09:45时整(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我中心在开标当日将在三楼电子大屏幕上对具体开、评标间进行明确,请投标商注意当天大屏幕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五、综合说明 1、本报价包含主设备、配件、运杂、保险、税金、安装、调试、人工、培训、技术服务、辅助材料、专用工具、报关、附件等完成本采购标的所需的一切费用。 2、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符合采购要求,且不超过财政预算总额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3、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其废标。 4、成交供应商应在全部设备到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a、合同原件; b、合格的发票: c、太仓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5、货物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公告(货物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标段报价(本次采购为二个标段),也可以对某一标段进行报价,但所响应标段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书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不作评审,也不成交。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于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 (4)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6、招标采购相关信息将发布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请各供应商留意网上公告和最新信息; 7、本次公开询价最终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设备在供方完成初验收,并免费培训操作人员。 2、所有设备初次验收合格后,由供方负责包装发运,包装费、运保费用由供方负责。到需方后,供方派人免费安装调试并完成终验收。试验机验收依据双方的技术协议来进行,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基础和安装图纸。 3、所有设备终身维修。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供方及时到需方提供服务,并定期走访用户。 4、各投标单位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图片资料和技术资料。 5、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6、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七、其它说明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本项目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⑶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⑷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5)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快递地址:中国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9室 联 系 人:孙敏 严国请 电话、传真:0512-53512539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