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五莲县委宣传部的委托,就其垃圾桶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中共五莲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赵金海 联系地址:五莲县富强路101号 联系电话:0633-5213573 二、集中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五莲县利民路49号 联 系 人:丁立国 联系电话:0633-5231728(传真)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五莲支行 账 户: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 1616020419024923565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中共五莲县委宣传部垃圾桶项目 项目编号:WZ-2014-077 项目内容:垃圾桶600个,具体详询集中采购机构或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书; 3. 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12月01日至2014年12月0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五莲县利民路49号)进行审查(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领取手续: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书; 4.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4年12月04日下午2:00-2:30,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在五莲广播电视台9楼会议室(五莲县人民路1067号)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04日下午2:30。 八、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4年12月04日下午2:30 在五莲广播电视台9楼会议室(五莲县人民路1067号)举行报价会议。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 (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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