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华县环卫局的委托,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环卫局垃圾桶采购 二、采购编号:HXZFCG(2014)27号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 2、开标时间:2014年12月9日下午14:30分 3、开标地点:华县财政局电子化评标室 四、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240L垃圾桶 100个; 围板(钢板厚度):1.8mm 底板(钢板厚底)3mm 轮轴:实心 2cm 箱轮(铁塑轮) 要求:桶体全钢板且全密封焊接 备注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 与我中心联系报名; 2、售后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厂商售后服务标准执行; 3、投标时需携带样品; 4、凡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需在2014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前向我中心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华县工商银行 账号:2605041009026426842 五、报价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为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来源,报价供应商应提供报价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报价供应商为报价产品制造商的除外); 4、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了国家相关认证,并具有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以及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报价要求: 1、总报价包括设备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售后服务及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 2、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3、本次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陆万伍仟圆整(¥:65000元);采购预算为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询价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2、华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913―8353536 传真:0913―4720669 联系人:杨琪王彪 地址:华县子仪路财政局319室
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