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xml:namespace>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财政局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灵武市财政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委托编号:灵财(采)2014481号
二、招标编号:HSZB-2014ZC147
三、项目名称: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内容:HLL5070ZXX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50个
备注:1、现场必须提供样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1、详细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ml:namespace>2014年12月1日上午9时至2014年12月10日下午5时持投标单位CA认证锁于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招标公告》中“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的扫描件,按系统提示报名。
2、采用银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133095922334。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253 。
八、招标文件索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九、投标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3日下午14:00分(招标代理机构自下午13:30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
十一、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3日下午14: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
十二、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056223
十三、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4021324闫永贵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0951—5031788韩娟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51—5039636丁玉林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崇兴镇地 址: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5号
联系人:马 军联 系 人:韩娟
电话:18995009551电话:0951-5031788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