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依据崇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招标编号:FZHX-2014-G069 二、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数量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预算 垃圾清洁车玻璃钢脚踏三轮车120辆抚购2014JFZ-JXCG-2014-02400150.25万元 玻璃钢手推车230辆
三、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在开标当天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每份300元人民币,费用支付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轮胎型号:朝阳牌或同档次及以上产品) 4)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注:开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评标时以电子标版为准。如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经业主请示采购办改为纸质评标,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按自动放弃论处。)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01月07日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七、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信誉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九、为确保退还保证金的准确无误,开标时投标人均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供崇仁县交易中心核对。(复印件给崇仁县交易中心留底)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旋 联系电话/传真: 0794-8261666 公司地址:抚州市南湖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复兴大厦二楼) 采购单位:崇仁县城市管理局 投诉电话: 0794-826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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